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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平昌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作者:何九江    文章来源:平昌县委统战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4

    1月3日,平昌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县委书记蒲开文组织学习会,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何效德领学。

    学习会上,县委书记蒲开文强调,《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公布,是顺应宗教工作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标志着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重要台阶,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公布实施新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蒲开文要求:一是抓紧抓好《条例》在宗教领域的学习宣传。春节前组织全县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讲《条例》,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二是抓紧抓好《条例》在党政部门的传达贯彻。组织开展对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意见》与十九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条例》,帮助社会各方面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紧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小庙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宗教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宗教场所以及民间小庙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对涉及宗教领域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无事故。

    县委中心组成员、固定列席人员,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级干部;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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